(不招标采购公示)关于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硅钢部Q112/212/312/114/214/203/303机组自动化改造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
项目名称 |
硅钢部Q112/212/312/114/214/203/303机组自动化改造 |
||
采购人(单位) |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 |
本次采购的设备主要包括宝钢硅钢部Q112/212/312/114/214/203/303机组自动化改造、Q212、Q312机组水冷辊改造、Q312机组5#张力辊改造及Q203机组校圆机改造。 |
||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符合宝武集团《招标管理办法(2023版)》第4.2.1条:
(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理由如下:
宝钢工程在硅钢EP供货及设计上有着多年的经验并形成了一系列专利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
1、用于带钢辅助卷取的可纠偏张力转向夹送辊及其使用方法(专利号:ZL 2015 1 1005405.5)
2、下压力可调式外圆修磨机(专利号:ZL 2015 2 1113017.4)
经采购人评估,该项目必须使用以上专利技术,才能保证硅钢各机组工艺及设备特性,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满足项目进度和后期现场服务等。 |
||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
拟推荐供应商 |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公示期限 |
2023年11月09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 |
||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鲁明02126648128 |
监督人及电话 |
刘蓉021-2664213 |
附件: 特殊情形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