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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无组织排放源超低排改造项目EPC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270-2166A087-B0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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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8-05【 阅读次数:打印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无组织排放源超低排改造项目EPC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无组织排放源超低排改造项目EPC公开招标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无组织排放源超低排改造项目EPC公开招标

2.2建设地点:鄂钢炼钢厂生产现场

2.3建设规模:计划投资2339万元(含材料、施工及设备等)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二次除尘系统诊断及优化、注余渣倾倒时粉尘污染治理、北边钢包热修除尘整治、炉下出渣粉尘污染治理、真空炉插入管喷涂时粉尘污染治理、转炉出完钢钢包车运行中烟尘污染治理、中包制作及胎膜烘烤时烟气污染治理、连铸机铸坯切割烟气污染治理、大包回转平台开浇时烟尘污染治理(详见工作量清单)、新建废料抓干雾抑尘和新增雾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布袋除尘系统风量检测、优化,提出新增除尘点的搭接方案部分。

2、除尘罩及管道的设计制作安装。

3、部分除尘阀门自动控制并开关信号联网。

详见工作量清单。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1)[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甲级];(2)[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一级]或者[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二级]或者[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担任,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书。(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以外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

4、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至今(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环保工程业绩。

5、中国宝武集团项目未列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联合体投标人资质要求:①负责设计单位需具有[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甲级]资质;②负责施工单位需具有[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一级]或者[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二级]或者[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联合体投标人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至今(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环保工程设计或施工的业绩。 (4)联合体投标人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投标的各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书;2.施工负责人需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6)中国宝武集团项目未列入宝武黑名单的投标人。注:联合体各方单位均应在购标前办理CA。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05日09时00分2021年08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1,500.00元。

4.3购标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总负责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注册工程师证书;4.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业绩合同;6.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需提供)。华中分公司客服热线:027-86801205(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注:以上验证资料请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压缩至一个压缩文件内在购标附件中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资料审核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宝华客服热线:4001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baohua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地 址:

鄂州市鄂城区武昌大道215号

地    址:

武汉市青山区八大家工业路锐创中心42楼

联系人:

刘元斌

联   系   人:

张莹苏

电 话:

13995813271

电    话:

027-86801225

 

                                               2021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