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武钢硅钢部三分厂新增11号单机架轧机项目主厂房起重机设备(标段(包)编号:0721-2264B166-G04-732/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武钢硅钢部三分厂新增11号单机架轧机项目主厂房起重机设备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
资格能力 |
1 |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 |
2,495,600.00 |
符合要求 |
合同生效后6个月 |
符合要求 |
2 |
洛阳起重机厂有限公司 |
2,524,778.76 |
符合要求 |
响应招标要求 |
符合要求 |
3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66,000.00 |
符合要求 |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 |
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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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若有异议,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向宝华招标提出异议,并附必要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必要证明文件,向宝华招标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21-66891093(13917578129)或021-66891063(18616868181),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楼6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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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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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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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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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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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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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左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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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于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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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5641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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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668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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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060806@baoste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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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yujiao@baoste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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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于鲛(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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