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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炉渣跨综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721-2165A015-E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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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1-13【 阅读次数:打印

炼钢厂炉渣跨综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钢厂炉渣跨综合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炼钢厂炉渣跨综合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年产440万吨坯炼钢工程配套的钢渣处理工程

2.4计划工期:6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改造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1)新建1套单腔倾斜滚筒渣处理系统(包括滚筒本体、倾翻装置、组合式输送机、扒渣机、振动筛、斗提机、料仓)及配套设施,命名2#滚筒系统,布置在13-14号柱间。

(2)新建1座操作室,布置在13-14号柱间,两层结构,平面轴线尺寸9m×5.5m,一层为液压站,二层为操作室。

(3)新建2座电气楼,一座布置在厂房14-15-17柱间,二层结构,平面轴线尺寸24.2m×7.2m,现厂房K柱列墙皮内的钢结构斜撑需要拆除;一座布置在厂房北端(厂房内部,拆除现有小白楼),二层结构,平面轴线尺寸22m×7.4m。

(4)新建1座1#大水池,布置在厂房内16-17柱间,平面轴线尺寸21m×12m,用于两套滚筒系统、1#、2#除尘系统用水等,保留现有污水坑,为了不影响生产,项目期间先保证现有污水坑的生产供水、回水功能,等1#大水池新建好后再对现污水坑进行改造。

(5)新建脱硫、铸余渣浸泡工位,总计22个,配套喷淋除尘盖。

(6)新建4套除尘系统,对滚筒系统、脱硫渣、铸余渣打水泡罐工艺过程产生的含尘蒸汽进行除尘净化处理,其中1#、2#除尘系统(含喷淋塔、除尘器、排气筒、风机等)分别对应于1#、2#滚筒系统,3#、4#除尘系统对应于脱硫渣、铸余渣处理。

(7)新建1座2#水池,布置在厂房外8-9柱间,平面轴线尺寸18m×12.5m,用于渣箱、浸泡区域3#、4#除尘系统等用水需求。

(8)新建1座污泥脱水装置,布置在厂房南端靠17柱外墙边,平面尺寸18m×6m,对水池污泥进行脱水,便于运输。

(9)拆除1#、2#渣箱并就地重建,作为脱硫渣或铸余渣的翻渣作业区。

(10)3#、4#渣箱墙体局部修复。

(11)拆除现场部分既有棚户、设施等。

(12)拆除1#滚筒现喷雾除尘及烟囱。

(13)拆除现有电气室。

(14)2#滚筒系统建成后,对现1#老滚筒系统及除尘设施进行修复改造(包括滚筒本体、倾翻装置、组合式输送机、扒渣机、振动筛、斗提机、料仓)及配套设施,布置在现有1#滚筒系统位置,14-15号柱间。

(15)拆除厂房北端室内小白楼。

(16)新建1#、2#水池及滚筒本体基础的基坑支护施工。

具体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实物量清单。

2.6其他:本项目计划于2021年4月20日开工,要求新建2#滚筒系统及其配套设施于2021年12月20日前建成投运,2022年12月30日前本项目全部完工(建成投运),总工期6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确认的开工令为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一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中国宝武集团项目未列入宝武黑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3、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人民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3日09时00分2021年01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1,200.00元。

4.3购标所需材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以上验证资料请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压缩至一个压缩文件内在报名附件中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资料审核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宝华客服热线:4001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冶采购热线:400-821-5025转3(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baohua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北仑区临港二路168号

地    址:

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楼

联系人:

冷燕君

联   系   人:

谭江南

电 话:

0574-86859200

电    话:

13916664909

 

                                               2021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