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钢环科钢渣环保升级改造项目-超低排增补项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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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钢环科钢渣环保升级改造项目-超低排增补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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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单位)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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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新钢环科钢渣环保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在2024年7月在宝华招标完成,并按合同约定完成了总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目前钢渣作业区现场存在积水、积坑、漏料等现象,不满足超低排现场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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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宝武集团招标管理办法(2025版)第2.2 依法可以不招标的特殊情形 (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否则将影响施工及功能配套要求。本项目为超低排改造重点项目之一,与生产关系密切,若不熟悉现场的会影响施工和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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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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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供应商 |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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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25年07月05日 至 2025年07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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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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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战工15679050928 |
监督人及电话 |
聂女士0790-6298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