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新增测温取样送样机器人改造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
项目名称 |
炼钢厂新增测温取样送样机器人改造 |
||
采购人(单位) |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 |
青山基地炼钢厂新增9套测温取样送样机器人系统一体化成套设备,其中三炼钢1#KR、2#KR、1#氙站和四炼钢1#氬站、2#氩站新增的5套测温取样机器人采用持夹持器插拔探头形式;三炼钢 3#LF 和四炼钢KR(1#2#3#工位)新增的4套测温取样机器人采用持测温枪形式。 |
||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用: 不招标。
经充分调研,宝钢工程具备炼钢机器人系统机电一体化设备成套供货能力,具有“探头试样自动提取装置”(专利号:ZL202123150985.0)和“全自动机械手校准装置及其使用方法(专利号:ZL201910964923.1)等多项专利技术。
本设备技术水平领先,由宝钢工程承担,可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有效加快项目推进。该情况符合招标法中可不招标情形之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理由。
经采购人评估,该项目必须使用以上专利技术的应用。 |
||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
拟推荐供应商 |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公示期限 |
2025年06月09日 至 2025年06月12日 |
||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龚辉13817773952 |
监督人及电话 |
孙岩梅021-26649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