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超高等级取向硅钢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无人化改造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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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超高等级取向硅钢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无人化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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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单位) |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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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宝钢股份超高等级取向硅钢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共有12台行车需无人化系统改造(4 台 UACS 行车及 8 台 CLTS 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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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符合宝武集团《招标管理办法(2023版)》第4.2.1条:
(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理由如下:
目前运输部、冷轧区域(含硅钢)行车无人化均由其EP实施,湛江和宝山的热轧区域库区智能化也以整体策划分步实施的模式由其承担。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调度、定位、通讯、算法、无人设备等多个方面拥有多项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和软件著作权。结合其专利、专有技术,本次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提供了定制化设计方案,可为宝钢股份超高等级取向硅钢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提供成熟的无人化行车技术,由其承担本项目的供货、集成、软件开发与调试,可大幅减少改造代价及改造风险,保障生产顺行。综上,建议宝钢股份超高等级取向硅钢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无人化行车设备改造向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EP审价采购,该情况符合招标法中不招标情形之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已有专利包括但不限于:
1、全自动无人行车装卸位置检测系统(专利号:ZL 2013 1 0561119.1)
2、钢厂产成品仓储配送自动化控制方法(专利号:ZL 2014 1 0300408.0)
3、基于最优化模型的钢卷出库配载方法(专利号:ZL 2016 1 1040114.4 )
经采购人评估,该项目必须使用以上专利技术,该情况也符合招标法中可不招标情形之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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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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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供应商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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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24年06月11日 至 2024年0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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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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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费正峰021-26644362 |
监督人及电话 |
刘蓉021-26642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