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交易公告 服务 招标公告

江西新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粒化高炉矿渣粉委外加工项目(年标)[招标公告]

江西新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粒化高炉矿渣粉委外加工项目(年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新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粒化高炉矿渣粉委外加工项目(年标)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江西新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

2.2项目规模:1968万元,含税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粒化高炉矿渣粉委外加工,招标方提供粒化高炉矿渣原料,中标方需将其加工为S9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加工后的产品所有权归招标方,由招标方负责销售,中标方按实际销售量收取委托加工费。具体内容详见需求任务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须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并满足单份批复文件载明的生产规模 ≥ 40万吨/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2025年07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1,0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4001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baohua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受理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

万丽萍

联 系 方 式:

0790-6291820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西新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地 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街道办事处望城管理处滨江路288号

地    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1号招标中心二楼宝华招标江西分公司

联系人:

刘煜

联   系   人:

万丽萍

电 话:

15207907725

电    话:

0790-62918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