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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钢铁石灰产品加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伊犁钢铁石灰产品加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钢铁石灰产品加工采购项目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新疆新源县则克台镇新疆伊犁钢铁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全年预估12万吨活性石灰沫,1万吨脱硫剂加工供应

2.3服务周期:一年期

2.4招标范围:

新疆伊犁钢铁石灰产品加工采购项目:由投标人提供活性石灰块,利用招标人的破碎设备在招标人厂区内开展石灰产品加工业务,生产符合招标人生产需求的石灰产品。 招标人有偿提供燃气、电、压缩空气、氮气、蒸汽、水等能源介质。 成品日供应要求(投标人):满足炼铁和烧结、竖炉脱硫的供应需求,烧结石灰供应500吨/日,脱硫剂75吨/日。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量制定入厂计划,库存不得低于1500吨。 投标人需保障烧结石灰仓及时补仓,仓位不得低于1/2仓。招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需求,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及时保供。 投标人需保障烧结脱硫剂仓位不能低于30吨,竖炉脱硫剂仓位不得低于2米,按实际料位及时补充脱硫剂。招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需求,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及时保供。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④投标人必须为石灰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不低于日生产石灰1200吨,日破碎加工量不低于600吨(以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政府批文/方案认定等为依据)。

⑤投标人应具有两年及以上石灰加工破碎生产经验,以两年及以上石灰产品的供货合同及对应任意一张发票为依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0日00时00分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1,0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4001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baohua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受理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

孙黎黎

联 系 方 式:

0991-3883296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则克台镇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建设西路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联系人:

贾旭东

联   系   人:

孙黎黎

电 话:

18599295557

电    话:

0991-3883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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